族名 族称来源于赫哲人自称的“赫吉色勒”,意为“下游”、“东方”,即居住在“下游”、“东方”的人们。还有“那贝”、“那乃”等自称,意为“当地人”、“本地人”。史籍上又有“黑斤”、“赫金”“黑哲”、“赫哲’等称谓,新中国成立后,统一定名为“赫哲族”。 人口分布 截止1990年为止人口为4245人。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、抚远和饶河等县沿江地区,少数居住在勤得利、苏苏屯、佳木斯和富锦、集贤、禅川、依兰等县境内。 历史由来 是居住在黑龙江、松花江、乌苏里江流域的古代居民,隋、唐时期的“黑水 ”是他们的祖先。过去住北海边,后来南迁。辽、金时期,赫哲族先民所属区域为五国部。元朝时期,隶属于辽阳行达路。明朝时期,赫哲地区归属奴尔干都司。清初,赫哲族居住的区域为“呼而哈部”、“窝集部”、“瓦尔喀部”、“使犬部”和“萨哈连部”。清朝初年第一次出现“赫哲族”名称。历史上曾因穿鱼皮衣和使犬,而被称为“鱼皮部”和“使犬部”,是我国北方以捕鱼为主兼事狩猎和使用狗拉雪橇的民族。直到20世纪初,赫哲族仍处于原始公社末期向阶级社会发展的阶段。新中国成立前夕,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、掠夺、烧杀和土匪的劫掠杀戮,加上伤寒、天花、霍乱等传染病流行等原因,人口大量死亡,濒于民族灭亡的境地,一度只剩下30O余人。 语言文字 赫哲语属阿尔泰语系满--通古斯语族,现在通用汉语。无本民族文字,通用汉文。 宗教文化 过去信萨满教。相信万物有灵,崇拜鬼神。现在基本上抛弃了此信仰。 民间有丰富多彩的说唱文学,最受欢迎的是《伊玛堪》,还有民间故事(说胡力)、音乐和美术。 习俗及社会 婚姻行一夫一妻制,仍保有氏族外婚习俗。人死后行土葬,无固定坟地。赫哲族男女喜欢穿大襟长袍、短褂或坎肩。以前衣服多用鱼皮缝制而成,而绿以色布,边缀福铃,与铠甲相似。还有用鱼皮制作的裤子、腰带、围裙、腿绷、口袋等。 赫哲族工艺精美,常在鱼皮、兽皮制作的衣物和木制餐具上,饰以美丽的图案。 新中国成立后,赫哲族仍主要从事渔业生产,积累了丰富的捕鱼经验。鱼是人们衣食的主要来源。由于赫哲族聚居区世称“三驻平原”,河流交织,土地肥沃,以蝗、鲢、大马哈鱼最为著名,冬季常以狩猎毛皮兽为辅助经济。近年来开始发展养殖业,修建了鱼池、紫貂场。 |